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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与清华美院签订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合作协议

3月1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灵丘县获悉,灵丘县与清华美院近日签订了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合作协议。这是今年以来,该县持续发力,扎实深化省校合作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据悉,此次双方合作旨在文化赋能、艺术赋能助力灵丘文化艺术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清华美院依托灵丘及周边优秀的写生创作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底蕴,结合美术学院多学科的创意、创新资源,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为灵丘的文旅产品研发、品牌推广提供服务。灵丘县为了更好地促进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合作,保障文化艺术创作基地成功运行,在红石塄乡边台村打造了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基地内设多功能区、教学区、餐厅、宿舍等,用来保障清华美院师生来灵学习、工作、生活等。目前基地建设基本完成,可于今年投入使用。

刘俊卿 郭伟

标签: 文化艺术 清华美院 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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