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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 10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3月14日15时,在晋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10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10件典型案例分别是:郭某某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晋城经济开发区绿豆泥化妆品经销部经营超过使用日期化妆品案;山西锦诺电梯有限公司逾期未安装告知、未监督检验电梯案;泽州县南村镇原家村志强摩托车销售部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电动摩托车案;泽州县金村镇孟匠村桃仙养生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晋城市壹格商贸公司高平分公司在合同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及价格欺诈案;晋城市玉源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复收取公摊水电费、超标准收取电费案;阳城县李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陵川县棋源中学校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沁水县龙港镇黄喜风口腔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在2021年,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0万元;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26344件,同比增长37.6%,反映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强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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