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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应自我规范“福袋”营销方式

又到年底,各大商家开始忙着开展各种促销活动。这几年,国内一些商家也在采取“福袋”等销售形式来提升销售业绩,或是清仓回款。

“福袋”这种营销方式起源于日本,百货公司在新年(元旦)等节假日,将一种或几种商品装入布袋或者纸盒中密封起来进行销售,称之为“福袋”。“福袋”里面的物品不公开,本身的包装也不透明,消费者在买到福袋后才知道里面是什么,因为百货公司往往会放入高于标价的商品,这样一来,消费者就会有物超所值的感受。这种特别的促销形式带动了日本百货公司生意的兴旺,进而成为日本商家用来清仓处理尾货的常规促销手段,一直延续至今。

“福袋”营销在中国的流行,一是得益于“福袋”这个名称,在很多人看来,“福”字是一个非常吉利的字眼,“福袋”有着充满福气、招财纳福的寓意,容易受到人们喜爱;二是对于商家来说,“福袋”将商品捆绑销售,有助于增加产品销量、减轻库存压力;三是对于消费者来说,能买到超值的商品,同时在打开包装时,未知性和不确定性带来的精神刺激,是一种放松压力、使人快乐的体验。

不过,也有个别不良商家利用了“福袋”这种不公开和不透明性,将质差价低的商品、瑕疵产品甚至于假冒伪劣产品以“福袋”的名义销售,同时标注“福袋”玩的是心跳和运气,是不以任何理由支持退换货的。之前就有报道称,有消费者反映买的“福袋”存在质量问题却退不了,引发消费争议。

在此,有必要给商家和消费者提两点建议。第一,商家应自我规范“福袋”营销方式,应承诺和保证“福袋”商品是其店铺内之前有过销售或目前正在销售的商品,而不是随意拼凑的商品,同时应保障商品质量可靠和价格真实,这样才有利于商家品牌建设和增加信誉,有利于其长远发展。第二,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应选择信誉有保障的商家,擦亮眼睛理性购买“福袋”,切勿盲目跟风和赌运气。

同时,线下商场和线上平台对入驻的“福袋”商家应加强管理。一是应将“福袋”类产品列为单独的监管范畴,制定相应的质量价格保障及退换货服务等监管制度;二是应采取具有可操作性的备案销售原则,虽然“福袋”内容不向消费者公开,但是线下商家需向入驻商场进行报备,线上商家需向入驻平台进行报备;三是应探索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由商场或平台对入驻商家的信誉度进行评估,向其收缴风险保证金,提醒和促使商家加强自我监管和规范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标签: “福袋”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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