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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还要交保险费?贷款5万搭售3.42万保险 消费者被阳光财险套路了?

“您好,请问您需要贷款吗?”不少市民都接到过这样的咨询电话。3月12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就是接到这样的电话以后,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阳光一家家庭综合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简称阳光一家),办理了5万元光大银行的贷款。现在,他除了每个月还1000多元的银行本息,还需要交950元的保险费。对于这份保险,他在购买时,根本不知情,直到最近才发现。

李先生是一家土产五金店的经营者,回忆起这笔贷款,李先生告诉记者,那还是在2018年8月底,他急需5万元用于生产生活,正好接到了贷款电话,就去东万达广场A座10楼的阳光一家咨询。“当时,他们和我说,可以给我办理5万元贷款,利息也就是1分左右,不过需要购买一份600元的保险。我觉得利息不高,毕竟在人家保险公司办理贷款,买一份保险也是正常的,数额可以接受。我就答应了。”李先生说。当时出于信任,他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署了多份制式合同。

贷款很顺利,李先生拿到钱以后,就开始忙自己的事,每月按期还着2497元的贷款(李先生认为他一直在还贷款),一还就是15个月。疫情爆发以后,李先生按照要求在家隔离,闲来无事他算起了账,一算之下,李先生发现了其中的问题:2497元还15个月,是37455元。以后21个月,还需要再还52437元。加上之前交的600元保险,总还款额已经超过了9万元。5万元贷款,3年要还9万元本息,这怎么可能是“一分利”?

发现问题的李先生立刻联系了阳光一家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李先生发来了他的还款计划表,表格上除了每月要还的1000多元银行本息,竟然还有950元的保险费。李先生懵了,自己什么时候买的这份每个月950元、总价34200元的保险?这份保险保的到底是什么?

李先生告诉记者:“我现在就想问阳光一家三个问题,第一,他们为什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办理了34200元的保险,这份保险保的是什么?第二,他们利用消费者的贷款需求,给我搭售保险,保费达到贷款本金的69.6%,这种行为合法吗?第三,既然我买了保险,为什么没有发票,这笔钱去哪了,交没交税?”

3月13日,记者与李先生一起来到位于东万达广场A座10楼的阳光一家,因该公司领导正在开会,没能采访到。16日下午,按照约定,记者再次来到该公司,公司负责人张晋晖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告诉记者:“对于客户知情权的问题,我们每做一笔业务,在系统对客户的审批通过以后,客户会来我们门店进行面签,面签时,我们的客服会给客户就保险产品、保费费率、银行利息做讲解,讲解也是非常清楚的。”

对于该保险产品的合法性问题,张晋晖给记者出示了《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贷款保证保险(2016版)条款和费率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1223号文件,表示该产品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至于李先生反映的发票问题,张晋晖告诉记者:“我们缴纳方式是期缴,36期的保险,一般来说,我们截止到36期会给客户开具发票。”对于600元和34200元的保险分别是什么,张晋晖告诉记者:“600元的保险是借意险,是借款人的人身伤害保险,这个是贷款时候可以选择性购买的;34200元的保险是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这个是贷款必须要保的。”

按照张晋晖的说法,李先生按期缴纳每月950元的保费,如果李先生出现到期不还款的情况,李先生的失信问题将被纳入征信系统,保险公司将代李先生向银行还款,同时代位取得银行的债权,向李先生追偿。与此同时,保险合同因出现“险情”中止,保险公司还将向李先生收取违约金。

对于张晋晖的说法,李先生表示不认同,他说:“我买了34800元的保险,去担保50000元贷款能不能按期还,折合每个月就是用950元的保险保1000多元。如果发生险情,保险公司不但不保护我,还要把我纳入失信行为名单,同时向我追偿贷款本金和违约金。这样的合同里,我每个月除了交保费的义务以外,没有任何权利;保险公司除了向我收保费的权利以外,没有任何义务。这公平吗?要不是保险公司侵犯我的知情权,在贷款中搭售保险,正常的消费者会买这种明显不公平的保险吗?”

李先生强调,工作人员告诉他贷款需要买一份600元的保险,不管合不合法,他是同意的,利用他同意买600元保险这件事,阳光一家的工作人员误导他签署了一份34200元的保险合同。这份保险合同,在严重侵犯他知情权的同时,存在着误导和显失公平的性质,他请求解除这份合同,退还他已交的14250元保费。如果保险公司不支持他的要求,他将向内蒙古银保监局实名举报,乃至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维护自己的合理诉求。

标签: 贷款 阳光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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