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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深圳银保监局发布10张罚单 9家企业及数名自然人共被罚816万元

2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监管局”)发布了10张罚单,分别对深圳市德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保险公估)、深圳市双诚南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保险)、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永达理保险经纪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正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好保险代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国众联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保险公估)、深圳市吉安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福保险代理)以及数名自然人,共计被罚816万元。

具体来看,德泰保险公估和自然人张旭亮因营运资金使用不合规,被深圳监管局处罚。深圳监管局依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八十四条对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张旭亮警告并罚款1万元。

双诚南华保险公估和自然人刘海波因营运资金使用不合规;未按规定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公估业务;保险公估报告签署人数不规范被深圳监管局处罚。深圳监管局依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九十五条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公司警告并罚款合计4万元;对刘海波警告并罚款合计3万元。

永达理保险经纪深圳分公司和自然人黄益富因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深圳监管局处罚。深圳监管局依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8〕3号)第一百零一条第(六)项对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黄益富警告并罚款1万元。

深圳监管局因正好保险代理委托与未办理执业登记人员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处罚。

正邦保险公估和自然人杨金辉因营运资金使用不合规被深圳监管局处罚。深圳监管局依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八十四条对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杨金辉警告并罚款1万元。

对自然人徐加连欺骗投保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对徐加连警告并罚款1万元。

平安银行因汽车金融事业部将贷款调查的核心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代理保险销售的人员为非商业银行人员等15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720万元。

深圳监管局就东亚银行深圳分行固定资产贷款调查不尽职导致资金被挪用;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资金被挪用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70万元。

国众联保险公估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金洋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开展业务时未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公估业务未签订合作协议或委托协议被深圳监管局处罚。深圳监管局依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九十五条第六项、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八项、第一百零一条对公司警告并罚款合计3万元;对陈金洋警告并罚款合计1.5万元。

吉安福保险代理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文因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培训工作管理不规范;分支机构撤销未按规定报告被深圳监管局处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赵文警告并罚款5000元。

标签: 银保监局 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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