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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开展银行函证试点工作

中新财经1月30日电 30日,财政部官网发布通知,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在部分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行函证试点工作,提出积极推进银行函证业务的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

通知指出,推动落实银行函证业务规范化,有序推进银行函证业务集约化。试点会计师事务所、试点银行应分别整合内部函证申请和回函业务,集中开展银行函证工作,保障函证质量,防范舞弊风险。

通知还提出,积极探索银行函证业务数字化。利用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函证数字化转型工作,加快银行函证数字平台建设,提升函证工作效率效果。

具备电子化回函条件的试点银行应在试点上市公司对银行函证授权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函。电子化回函与纸质回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对于14个征询项目中电子回函未覆盖的项目,试点银行应提供该项目的纸质回函且不额外收取费用(电子回函与纸质回函合计收取一份费用)。

对已实现电子化回函的试点银行,试点会计师事务所应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函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审计档案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电子回函。

试点上市公司应积极支持银行函证工作,加强与开户行协调,保障和配合开户行做好集中回函、电子化回函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电子函证请求,上市公司应及时(一般应于收到请求3个工作日内)予以授权确认。(完)

标签: 银行 试点 电子化 函证 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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