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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地位将被“法定”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马不停蹄——备受业界关注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020年12月24日,草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进行分组审议。草案分为八章,共五十四条,涉及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等多个方面。

这意味着海南自贸港的特殊地位即将得到法律层面的确认。这也是中国首次为自贸港在国家层面上立法,是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体现。

自贸港首次迎立法

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披露的信息看,草案基本上是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有关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精神、政策手段、实施方法的“法定确认”。此前,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推动制定海南自贸港法。

“海南自贸港单独立法是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又一生动实践,意味着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开放的政策和制度以法律形式得到确认,能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依法快速落地,尽快取得成效。”商务部研究院产业所所长崔卫杰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解读道。

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卞永祖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海南自贸港上升到立法层面,体现了中国在经过几十年对外开放和多年自贸区建设后,积累了相当成熟的经验,海南自贸港的发展将会更加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于投资者、从业者而言,有利于创建更加透明、公开、公正的营商环境,是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体现。

记者梳理发现,草案在制度设计方面的思路与总体方案高度一致。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草案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和市场准入作出规定,确立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在税收方面,草案规定海南自贸港逐步简化税制,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对部分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崔卫杰表示,草案将海南自贸港构建的以“五个自由便利(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一个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基本特征、以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更高水平的开放政策制度体系,上升到法律层面,旨在建立以海南自贸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贸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贸港法治环境。

一旦出台影响深远

由于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在2020年12月26日会议闭幕时,在审议通过的法律清单中并无海南自贸港法。据悉,草案将在2021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法案一旦正式出台,对海南自贸港发展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卞永祖毫不犹豫地说,作为国家战略,海南自贸港将拥有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可以预见在关税、人员往来、金融开放方面都会更加便利,从而对境内外企业、人才、资金形成巨大的吸引力,极大加快海南的发展步伐和提升发展水平,并有可能使其成长为整个东亚地区的重要自贸区和经济中心。

在崔卫杰看来,海南自贸港法出台后,自贸港建设将依法推进,既明确了哪些可以做,也明确了哪些不可以做,使自贸港建设更加规范;既有助于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也有助于依法保护外资、民营等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这不仅使海南受益,还将推动中国更高层次开放。“海南自贸港由于其有利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基础加上完善的法治建设,在双循环战略背景下将成为中国最高对外开放水平的窗口,有利于畅通中国的外循环建设。”卞永祖表示,从更长远角度看,这不仅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也有利于经济全球化和多边主义的巩固,为中国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友好的外部环境。

标签: 海南自贸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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