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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西贝强制收茶位费引发不满

疫情期间,西贝莜面村老板贾国龙“哭穷”说账面现金撑不过三个月的话言犹在耳,今年4月份,又被网友发现西贝莜面村复工后大幅涨价。

4月11日,贾国龙在微博发文承认西贝涨价,并称:“从今天开始,所有涨价的外卖、堂食菜品价格恢复到2020年1月26日门店停业前的标准。”随后,西贝莜面村官博道歉称“对不起大家了”。

但是西贝还是一门心思,想从消费者身上“薅羊毛”!

5月28日下午,有微博用户发帖称,其在“西贝莜面村”深圳一门店消费后,结账时发现店家收取了5元一人的苦荞茶(位)费。其贴出的账单显示,5人共计收取了25元的茶位费。

“喝不喝都收费,服务员说贾总规定的。”该用户称。对于此次“强制“收取茶位费的行为,有网友评论:“贾老板都穷成这样了吗?”

6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6月3日上午,执法人员到西贝莜面村深圳华强北九方店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菜单酒水栏中有明码标价为“茶位5元/位”的项目,该公司对网友在微博发布的收取茶水(位)费的投诉已在退款处理中。

对此,西贝莜面村也在该消费者微博下留言称,“很抱歉让您感受不好,请您私信小编联系方式,我们会联系门店为您退还茶位费。”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西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商品与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强制收取茶位费,加强教育培训并提升服务质量。

针对这种强制收取茶位费的做法,部分网友表示支持,认为茶位费相当于服务费,比起按单总额的百分比收服务费,这笔茶位费相对便宜。也有网友持相反意见,认为是“霸王条款”。

对此,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价格法》第14条中,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是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而本案当中就属于这种情形。虽然经营者对收取这个费用的价格做了一个明确说明,甚至很多餐馆按照就餐人数来收取茶位费,这个行为似乎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但是这个行为本身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所以针对经营者来说,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赵铭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虽然西贝莜面村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进行了明码标价,但在并没有主动征询消费者意愿的情形下就提供了茶水并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消费权、知情权和选择权。

“也就是说,商家即使明码标价了,消费者对于茶位费也有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的权利,并不能强制消费。”赵铭如此表示。

标签: 西贝强制收茶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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