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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余家会计师事务所遭监管处罚


(资料图)

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内部制度不完善、未依法履行职责……针对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种种违规问题,监管层保持“零容忍”执法高压态势。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13日发稿,年内监管层已对37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处罚决定。业内人士表示,结合往年情况,年报审计为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发集中领域。A股2022年年报披露已经正式开启,监管部门密集“点名”审计机构,主要为不断压严压实其审计责任。

2月10日,福建证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因在对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问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及注册会计师林东、林祥被出具警示函。具体来看,在风险评估方面,未有效识别控股股东信用风险和公司经营风险,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审计底稿不完善;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对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检查程序不到位;在实质性程序方面,主要包括预付款项审计程序不到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审计程序不到位、收入审计程序不到位三方面问题。

对此,福建证监局作出如下警示:一是中审众环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审计执业质量;二是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工作义务。

此前的2月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天健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五家审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同日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分别涉及卓锦环保等5家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违规类型主要包括未依法履行职责、内部制度不完善。其中,天健所及注册会计师毛晓东、黄锦洪作为卓锦环保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存在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主要包括成本与付款循环审计程序不到位、销售与收款循环函证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

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保持“零容忍”执法高压态势。根据证监会近日通报的2022年案件办理情况,证监会指出,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保持高位,部分主体失职缺位问题突出。证监会全年办理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44件,涉及36家中介机构。一是涉案主体及案发领域更为多元;二是执业质量和程序存在缺陷;三是个别从业人员严重违反执业规定。有的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工作,甘当“橡皮图章”;有的协助上市公司伪造协议虚增收入,沦为造假“帮凶”。

业内人士表示,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监管层还将进一步加大“管”的力度,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违规活动,持续释放“严监管”信号,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责任。与此同时,持续强化对审计机构的监管,将进一步提升证券审计市场透明度、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市场良好生态。

标签: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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