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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打击洗钱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1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坚持“金融为民、金融安民”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反洗钱职能,紧抓《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契机,拓展跨部门合作广度深度,强化洗钱犯罪打击力度,推动广东地区(不含深圳)洗钱罪判决在判决数量、涉案主体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年共推动51宗案件以《刑法》191条洗钱罪定罪宣判,判决数量超历年总和,较2020年增长近4倍,洗钱罪判决在全省20个地市“全面开花”,消除了办案空白点,成功推动包括全国首批“自洗钱”判决在内的11宗“自洗钱”案件宣判。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积极打造“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格局,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党建联学共建、联合培训、情报座谈等方式,多渠道巩固深化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建立从异常交易监测、可疑线索研判、深挖资金交易链条到协助证据收集和犯罪情形认定的全流程打击洗钱犯罪链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标对本,结合地区实际将毒品和走私犯罪作为推动洗钱入罪的突破口,通过联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专题培训会、与公安、海关等办案部门互设培训讲堂等方式,有效凝聚推动“自洗钱”等洗钱案件侦、诉、判的共识;协助有关部门在各类洗钱上游犯罪中深挖细掘洗钱线索,织密打击洗钱犯罪的“天网”,全年共推动包括11宗“自洗钱”在内的51宗洗钱罪判决。

全力发挥“金融情报站”作用,构建立体化反洗钱调查体系,为有权部门提供高、快、精、准的金融情报,搭建可疑交易分析平台,提供专业的资金分析支持,全年共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500余条,涉及地下钱庄、毒品、走私、非法集资等犯罪类型,开展案件调查700多宗,协助破获案件130余宗,涉案金额近2000亿元。(李凯)

标签: 犯罪 推动 部门 判决 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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