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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关注:V观财报|信披不及时,东方电缆及时任董秘被监管警示


(相关资料图)

中新经纬2月21日电 因未及时披露中标项目金额重大调整等重要进展情况,东方电缆及时任董秘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图片来源:上交所

具体来看,监管信息指出,经查明,2022年2月16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中标海上风电海缆总包项目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中标“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220kV、35kV海缆采购及敷设工程”,预计中标金额138994.45万元。

2022年12月22日,东方电缆股价跌停,有市场传闻称公司前期中标合同发生调整。经监管督促,2022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公告称,鉴于项目建设不及预期,公司与开发商协商对原中标项目做出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签订的合同金额为46496.91万元,并延期至2023年交付,公司已于2022年12月6日签订相关合同。

监管信息显示,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对前期披露的中标项目金额进行重大调整,属于应当披露的进展信息,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以明确市场预期。但公司未在2022年12月6日签订合同时及时披露,直至2022年12月22日公司股价明显波动、市场出现相关传闻后,经监管督促才于2022年12月23日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监管信息称,东方电缆未及时披露中标项目金额重大调整等重要进展情况,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乐君杰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乐君杰予以监管警示。

东方电缆2021年年报显示,乐君杰在报告期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55万元。

二级市场方面,东方电缆股价较上一交易日涨1.65%,报收于55.29元。截至目前,其总市值为380.2亿元。(中新经纬APP)

标签: 东方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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