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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焦点:连续六年财务造假!900亿“专网通信”骗局余波:ST新海或遭强制退市

又一家参与900亿“专网通信”骗局的上市公司曝光。


(资料图片)

1月16日晚间,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新海”或“新海宜”)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新海宜公告称,公司2016年至2019年连续4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一日,ST新海也对外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1月17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1月18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新海”变更为“*ST新海”。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告诉时间财经:“因参与专网通讯业务与会计处理不当,以及信披违法违规问题,ST新海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表明ST新海所涉及问题比较严重,同时也表明ST新海的企业治理、合规管理以及信披工作等存在较大问题,必然引发市场对公司诚信以及内控机制的质疑,对于公司股价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截至1月16日A股收盘,ST新海股价为2.14元/股,总市值为29.42亿元。

就最新股民索赔情况,时间财经联系ST新海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参与“专网通信”骗局

“专网通信”骗局引发的上市公司危局持续发酵。

回溯前情,一度震动A股市场的900亿“专网通信”骗局,已逐步进入追责阶段。2021年5月,上海电气突告87亿应收账款爆雷。此后,一个以专网通信业务为幌子的隐蔽融资性贸易网络浮出水面。过去一年多时间,十余家涉专网通信业务的A股公司相继被立案调查。

ST新海的主营业务为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IDC业务,锂电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2021年7月13日,新海宜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2年6月2日,新海宜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的通知,证监会向张亦斌下达了《立案告知书》,因张亦斌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2023年1月16日晚间,ST新海披露的《事先告知书》还原了ST新海参与“专网通信”骗局的具体路径。经证监会查明,新海宜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新海宜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导致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等。

《事先告知书》披露,2014年3月,新海宜董事长张亦斌与隋田力、郑利彬、吴宝森等人入股成立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海宜信息”)、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新海宜电子”),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公告显示,张亦斌时任ST新海董事长、总裁,决定引入专网通信业务,知悉隋田力控制专网通信业务,亦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模式,其从2015年底起对业务开展过程中诸多异常迹象情形未采取措施,对隋田力、胡海平等人实际控制管理新海宜电子的业务主观上采取放任态度。

具体而言,专网通信产品的虚假生产加工及购销,上下游、产品确定、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虚假实物流转都由隋田力操控,相关业务构成虚假销售循环。同时,新海宜、新海宜电子虽然签订了相应的采购销售合同,但是对于合同所列的产品是否有真实用途并不清楚,实际仅通过为专网通信业务提供融资而获取固定收益,对外披露为销售硬件产品的主营业务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在实施专网通信业务的过程中,新海宜电子自2014年3月至2019年8月31日纳入ST新海合并报表范围。但最新监管罚单显示,上市公司并未实际控制新海宜电子。并且,隋田力通过代持手法隐匿于背后。经查,新海宜信息和新海宜电子的股东存在代持情况,穿透合并计算后,隋田力持股占比最高。

连续六年财务造假

根据《事先告知书》,新海宜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6495.11万元。公司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新海宜2016年至2019年连续4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针对新海宜跨越新旧法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第一,对新海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第二,对张亦斌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等。

与此同时,证监会拟对张亦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表示,张亦斌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拟决定:对张亦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最新业绩方面,去年前三季度,ST新海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同比下降19.85%。净利润为987.1万元,同比增长112.30%。(北京时间财经 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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