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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收监管工作函 去年净利预亏13亿元至15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7日讯上交所1月28日对东方集团(600811.SH)下发监管工作函,就公司业绩预告等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1月29日,东方集团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东方集团表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亿元到-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亿元到-13.5亿元。

关于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东方集团指出,公司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预计2021年实现净利润约-17亿至-19亿,影响上市公司整体利润。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于报告期对部分存货、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以及报告期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平稳,公司将继续专注核心主营业务发展,依托农业科技研发和食品研发,拓展农业高附加值产业,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业绩。针对目前房地产业务板块现状,公司将尽全力盘活和剥离存量土地资产,收回项目投资,加快资产变现和减少损失。

关于资产减值的情况,东方集团表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初步判断,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初步减值测试,预计将计提减值总额合计约9.5亿元至11亿元。关于其中大额减值计提情况说明如下:

2021年度,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影响、北京持续房地产调控政策、落户新政、政府区域规划变动以及房地产企业资金融资监管新规施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等原因,导致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一、二级土地开发项目及其参股项目周边土地及商品房价格均出现下行,预期客流下降,项目周期延长;建材价格上涨导致国开东方二级土地开发项目及其参股项目开发成本增加;同时,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初签署的《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A01、A03、A04地块合作协议书》因诉讼纠纷导致继续履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综合以上主要原因,公司基于审慎原则,预计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将对相关存货、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约8亿元至9.5亿元。

以上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计提减值金额将根据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标签: 亿元 净利 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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