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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交警大队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活动


(相关资料图)

本报吕梁讯 为扎实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强化机关单位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近日,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活动。  活动中,该大队法制股股长吴淑萍结合全国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及事故原因和造成的后果,详细讲解了酒驾、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倡导大家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驾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安全行车,自觉做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的带头人。同时,要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积极教育和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宣教股宣传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倡导大家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安全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安全宣讲培训获益匪浅,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把安全放在首位,从细节做起,培养良好驾驶习惯,积极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倡导者,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杨丽花)

标签: 遵守交通法规 充分发挥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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