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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民政局狠抓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不松劲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组织社区工作者更加精准、专业、安全地开展社区防控。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认真执行本地社区防控方案,精准实施分类管理措施。重点做好本社区防控策略宣传,群众诉求回应和应急处置工作,适时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应急能力培训和实操演练,切实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尽快建立村(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台账,重点健全社区独居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疾病患者等特殊群体信息,逐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保障生产生活能力。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动员体系,提升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村(居)民委员会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依托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微信群、网格化管理、走家入户等有效方式,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工作网格等)—村(居)民(户代表、楼栋长、家庭等)”上下互联的组织动员体系,方便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处置疫情,推动社区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不遗一户、不漏一人。要发挥村(社区)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村(社区)内工作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整合和调动各类资源、凝聚各方共识,有序协作、自助互助、共建共享的组织动员格局,有效衔接党委政府组织动员体系。建立各类组织、机构、企业、人才等与村(社区)互联互通机制,健全人人参与、全员配合的村(社区)防疫体系。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发生疫情地区的民政部门要推动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各方资源、力量支持社区防控工作,强化社区防控物资保障,改善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和工作保障;指导社区防控办公室统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人员,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记者 康桂芳)

标签: 社区工作者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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