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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海南|发布未经审查的违法广告 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被罚23580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2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发布未经审查的违法广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予以处罚款23580元。

据介绍,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关于组织核查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移交通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发现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在海南省内红牛饮料各经销店,涉嫌发布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保健品未经审查违法广告。

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调查,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于今年6月中旬在海南省内各销售点发布“喝红牛 赢27周年礼”海报广告,内容为“有奖活动公告 喝红牛 赢27周年礼 ,‘RedBull红牛 净含量250毫升 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红牛进入中国27周年,为感谢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购买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促销装产品……”等广告。

上述海报广告内容是该公司自行设计发布,于今年4月22日委托河北雅之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印制,数量15000张,费用为7860元。

经执法人员核实,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设计发布上述含有“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保健品海报广告未经过有关部门对该广告内容进行审查。记者了解到,同一广告内容,在2021年8月16日曾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金贸监督管理所给予行政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我国《广告法》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属违法行为。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23580元。

标签: 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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