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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信中利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中新经纬2月22日电 新三板公司信中利(833858)2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盈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汪超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显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下:北京信中利盈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支付合伙份额转让款99500000元;北京信中利盈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30191.77元;北京信中利盈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费400000元;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80526.6元;被执行人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汪超涌就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担上述被执行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被执行人承担仲裁费688546.12元。

公告称,被执行人义务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信中利表示,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信中利称,目前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正在积极推动和解的完成,并将尽快向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有资金股权投资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和投资增值服务,实控人及最终控制人为汪超涌、李亦非,二人分别持有信中利34.37%、24.74%股份。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22日收盘,信中利股价跌停,报0.5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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