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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风采】省人大代表刘新东:用法治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资料图片)

1月4日,阳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百度Apoll Park、新石器智航(山西)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就《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开展立法专题调研。作为该草案立法团队代表,省人大代表刘新东全程参与了此次调研活动。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谋划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以法律为本职工作的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1月10日,在驻地房间接受采访的刘新东郑重地说。  刘新东是一名律师,2013年至今,他连续当选三届省人大代表。10年来,他把做好本职工作与履行好代表职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专长,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共提出32件议案、50件重点建议,同时参与100余件省级、设区市地方性法规的论证、审议、调研工作,协助所在地全国人大代表完成全国人大议案5件。  “人大代表就要在人民身边。”刘新东带领山西新东律师事务所地方立法团队,先后调研、论证、起草《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阳泉市爱国卫生条例》《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其中《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阳泉市娘子关泉域保护条例》已进入人大立法程序,《阳泉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阳泉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在立法调研阶段。团队还编写《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解读本,自筹资金开设的“党建引领、法治护航”展厅,先后成为“阳泉市红色教育基地”“阳泉市党史教育基地”。  2022年1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刘新东与其他13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议案》。今年1月1日起,《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施行。  “立法的过程就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刘新东表示,通过参与地方立法,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做好先行研究,新时代法律工作者在城市法治化治理工作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这次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刘新东将提交《关于修订〈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议案》。  “立法法是规范所有立法行为的法,是管法的法,可以说是法律的源头。有了高质量的立法法,才可能产生高质量的立法。”刘新东介绍,《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于2001年制定,2015年11月26日进行了第一次修改。他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尽快启动《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改程序,对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报记者高桦

标签: 人大代表 人民群众 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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