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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观察:吕梁建立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制度


(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 康桂芳)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防范应对工作,近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了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是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吕梁市气象局)在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的基础上,针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已经开始发生或将要发生,并极可能造成重大灾情的情况下,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灾害性天气情况的行为。

该制度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明确了“叫应服务”启动标准和工作流程,要求全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暴雨、暴雪以及雷暴大风三类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制度规定,当本辖区内有十分之一监测站点3小时内将出现雨强60毫米/小时以上的降雨;或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要启动暴雨“叫应服务”;当本辖区内有三分之一监测站点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可能持续时启动暴雪“叫应服务”;当本辖区内有三分之一监测站点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雷暴大风或龙卷天气,阵风风力达12级以上并可能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出现雷暴大风或龙卷天气,阵风风力已达12级以上,且可能持续时应启动暴风雪“叫应服务”。

制度中明确了“叫应服务”方式和要求,“叫应服务”主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三种方式开展。要求各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被叫应对象信息通过公文形式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信息应包括单位、姓名、职务、手机号、微信号),人员变动后及时将被叫应对象行文更新备案,便于叫应。要求各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叫应服务”工作,落实好“叫应服务”制度,被叫应对象必须保证手机全天候畅通,积极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防范准备工作。

标签: 灾害性天气 气象灾害 本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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