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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剑股份多年侵犯沈鼓集团商业秘密 如今双方却成合作伙伴

每经记者 王琳 每经编辑 张海妮

2月14日晚间,新三板公司双剑股份(833468,NQ;昨日收盘价1.85元)发布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整改情况公告称,在2015年1月至2020年8月期间,以非法方式获取了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的鼓风机图纸和技术数据,公司也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缴纳罚款60万元。

而让人意外的是,双剑股份表示,公司不仅取得了沈鼓集团的谅解,还与后者成为合作伙伴。

双剑股份被判罚款60万

根据公告,2015年1月至2020年8月,双剑股份利用沈鼓集团子公司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茹海鹏的职务之便,将沈鼓集团鼓风机图纸和技术数据传输给双剑股份的员工殷坤,双剑股份技术部人员利用上述资料,设计了部分鼓风机产品。

根据判决结果,双剑股份被判处罚款60万元;阳光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20万元;殷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10万元。

根据双剑股份2021年半年报,阳光明为双剑股份实控人杨建明兄弟的女儿的配偶,同时也是双剑股份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08%。

而就是这样一个持续时间长达数年的商业犯罪,最终的结局却出人意料。

双剑股份表示,通过此次纠纷,双方建立了互信,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与沈鼓集团全资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齿轮压缩机公司)签定了《技术合作意向书》,又于2021年12月22日,与齿轮压缩机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现已成为合作伙伴,在多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湖北日报》在今年2月10日刊发报道《一场知识产权官司让对手变队友 合规改革保住500员工饭碗》,介绍了上述案件情况。

该报道披露,为了解决与沈鼓集团的上述案件,双剑股份所在的随州市委市政府协调专班7次派人到沈阳,与沈阳国资委、沈鼓集团协商解决问题途径。

最终,去年11月,双剑股份与齿轮压缩机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意向协议,拟成立联合客服中心;去年12月,沈鼓集团与随州市广水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组建沈鼓集团风机产业技术广水研究院,进行技术合作、产业合作和学术交流。

去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双剑股份的主营业务为风机、机械压缩式蒸发器及成套系统、机械润滑设备、水轮发电设备的制造销售,主要产品为离心鼓风机和离心通风机,公司于2015年8月份成功挂牌新三板。

也就是说,双剑股份在挂牌新三板之前就开始侵犯沈鼓集团商业秘密的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在研发方面,双剑股份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和2020年,双剑股份的研发费用分别为809.21万元和975.11万元,分别占当期营收的3.44%和4.14%。

有意思的是,双剑股份在其年报中还曾表示,公司先后与大连理工大学、沈阳鼓风机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交流渠道。

那么,双剑股份的鼓风机产品销售是否会受到上述案件的影响呢?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2022年2月15日致电双剑股份,但电话未能接通。

财报显示,2021年上半年,双剑股份的业绩大幅下挫,其营业收入为8013.62万元,同比下滑15.2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由盈转亏,亏损额达405.51万元。

与此同时,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双剑股份的存货高达1.51亿元,较期初增长26.46%,占公司资产总额的36.52%。

《湖北日报》前述报道也披露,去年3月,双剑股份因侵犯沈鼓集团知识产权,拟交付客户的9台风机,曾被司法查封3个月。

标签: 合作伙伴 商业秘密 沈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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