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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发有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助企纾困进行时】调解优先保经营十天化解纠纷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感谢古县法院对企业的支持,化解了矛盾,让我们安心经营,解除了后顾之忧!”近日,古县人民法院调解优先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妥善审结了一起涉企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而且保障了被告企业的正常经营。  原告将其持有某加油站的全部股份转让给被告,双方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后原告退出加油站的经营。之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余款同时请求诉讼保全,要求冻结加油站的股权及银行账户、查封其资产,以此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顺利执行。  古县人民法院古阳法庭法官郭旭明面对原告的诉讼保全申请,经过审查认为,保全申请是合法合规的,但若依原告申请冻结加油站的股权及银行账户、查封其资产,势必会影响加油站的正常运营,且该案明显不具有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形,贸然适用保全实属下策。在深入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和实际困难后,郭旭明决定调解优先慎用保全。经过大量周密调查工作,郭旭明制定了详尽的解纷方案后,通过与原、被告双方多次的电话联系和约谈沟通,双方均认识到调解是将损失降到最低的最佳方案,在原有的协商基础上,双方签订了详细具体的和解协议,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对被告的困难充分谅解,对分期还款方案欣然接受,同意撤回诉讼保全,一起双方纠缠良久的涉企股权转让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本案从立案到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保全申请,古县法院打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免去保全、开庭等后续环节,该案仅用时10天便结案。以调为先慎用保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调判结合的审慎措施,既避免了因冻结账户给被告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又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实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古县法院立足主责主业,持续优化司法供给,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始终把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作为重要考量,真正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精准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彰显人民法院司法担当作为。

本报记者闫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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