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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寿阳县西太线上,杨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时,与对向而行庞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杨某某、庞某某及其乘车人杨某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经核查,当事人杨某某驾驶机动车违规占道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因素,负全部责任。交警提醒: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都应将道路中心线视作一面无形的墙,各行其道,拒绝占道行驶、弯道超车等行车陋习。
武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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