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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快讯】【新华解读】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上市资源优势明显 四省市积极推进优质企业上市

编者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为什么选择长三角五城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五个城市在金融、科技方面有什么特点?成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后,将迎来哪些改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业内专家,走进了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和嘉兴。


(相关资料图)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刘玉龙) 近日,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印发的《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推进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

《总体方案》提出,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等利好政策。新华财经记者梳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在上市公司数量、企业科创属性方面优势明显;同时,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等地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方面都出台了系列举措。

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

《总体方案》提出,鼓励科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支持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更多优质中介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此外,《总体方案》提出,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有机联系,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培育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市场监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

在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方面,《总体方案》指出,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推动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孵化专项企业债券、双创专项债券、长三角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和私募可转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优化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注册服务机制,实行即报即核,为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便利。

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上市公司及后备资源优势明显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也是观察地区、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指标。新华财经记者梳理,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推进企业上市相关工作成效显著,四省市上市公司数量和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

从上市公司存量数据看,据《长三角资本市场发展系列报告2022》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底,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分别有415家、624家、637家、157家A股上市公司,在各省(区、市)排名分别为第五名、第三名、第二名、第九名。从增量数据看,2022年以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分别新增33家、58家、37家、10家A股上市公司,江苏省增量略低于广东省的62家,在各省(区、市)排名第二,浙江省、上海市分别排名第三、第四。

上述四省市除了在上市公司数量方面优势明显外,科创属性也比较强。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消息显示,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全国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达1000家,江苏省注册制上市公司179家,占全国的17.9%,与广东省并列第一,其中科创板上市公司92家、北交所上市公司20家,均居全国第一。该省179家注册制上市公司中169家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68家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国首家境内上市红筹企业、首家未盈利上市企业均花落江苏省,“硬科技”上市公司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明显。

截至10月底,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上市公司中,科创板上市公司分别有78家、40家、1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分别有75家、148家、32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分别有7家、11家、5家。

分城市看,杭州市、嘉兴市、合肥市上市公司资源也比较丰富。其中,截至10月底,杭州市有210家A股上市公司,遥遥领先于浙江省其他地级市,嘉兴市有58家A股上市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年内,浙江省新增37家A股上市企业,其中杭州市、嘉兴市分别新增11家、10家企业,继续巩固其上市公司数量优势。合肥市共有A股上市公司74家,占该省上市公司总量的47.13%,其中该省18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中有16家来自合肥市。

从后备企业看,据新华财经统计,截至11月29日,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分别有156家、148家、67家、37家IPO申报公司在排队。同时,上述四省市分别有187家、229家、153家、70家上市辅导期企业。浙江省、江苏省两项数据在各省(区、市)排名中均位列前二。

四省市积极推进优质企业上市

新华财经记者梳理发现,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目前已出台了一些列支持优质企业上市的具体举措。

——上海市:给予扶持奖励。2022年9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优质企业上市。鼓励各区对新纳入“浦江之光”科创企业库等并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给予必要扶持。鼓励各区加大对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支持力度,对企业成功上市的给予奖励。

——江苏省:实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年9月24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印发《江苏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位于全国前列,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达200家、市值百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达150家左右、市值千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达15家左右,股份制改制企业突破1万家,拟上市后备企业超过700家等目标。并围绕“企业上市培育、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上市企业提升、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中介机构优质服务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五个方面制定专项行动计划。

——浙江省:实施“凤凰行动”新五年计划。2021年3月,浙江省政府发布了《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在巩固深化原有“凤凰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凤凰行动”的新五年计划,即每年动态保有1万家以上的股份制企业、1000家以上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100家以上报会企业,力争五年内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50家,新增资本市场融资8000亿元以上。其中,嘉兴市2022年6月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暨“上市100”推进会,提出锚定“百”“万”上市目标,即到2025年上市公司达到100家,总市值超过1万亿元。

——安徽省:推进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2022年6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推进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到2026年末,全省上市公司数量较2021年末翻一番,达到300家以上等目标。并提出加大创新型小微企业招引和培育、提升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运营水平、采取更加精准的扶持措施等主要工作。安徽省财政厅11月22日发布《省级财政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补办法》,省财政分阶段给予沪深北证交所首发上市企业总额400万元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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