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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不超25.5亿可转债被暂缓审议 为中信证券项目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4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9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益丰药房,证券代码:603939.SH)再融资暂缓审议。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一方面认为医药网上零售模式正在逐渐普及,另一方面仍通过募投项目大规模扩张线下门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相关资料图)

2.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曝光台发布的“2023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例(十例)”中“湖南省湘西州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北路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是否构成发行人重大违法行为;(2)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较多的情况,说明公司对子公司、所属门店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的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曝光台发布的“2023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例(十例)”中“湖南省湘西州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北路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是否构成发行人重大违法行为。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益丰药房2023年7月15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4,743.24万元(含254,743.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新建连锁药店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益丰药房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益丰药房本次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元、赵岩。

益丰药房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5,810,09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58,100.9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1,340.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6,760.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93.71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98.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6,464.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1号)。

益丰药房2022年营业收入为198.86亿元,同比增长29.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6亿元,同比增长42.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30亿元,同比增长43.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20亿元,同比增长82.34%。

益丰药房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2.66亿元,变动比例为26.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亿元,变动比例为23.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1亿元,变动比例为20.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9亿元,变动比例为98.87%。

益丰药房2023年5月31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1,704,93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681,972.00元,转增288,681,97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010,386,902股。

益丰药房2021年5月31日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52,896,41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868,924.50元,转增165,868,92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18,765,34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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