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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资料图】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叶峰

近日,北京证监局对首创证券出具了警示函。首创证券为作为东方园林发行公司债券“20东林G1”的主承销商,存在以下两方面违规事项:

一是债务逾期情况核查不充分。东方园林2020年12月18日公布发行公司债券“20东林G1”募集说明书时,存在部分债务违约情形,首创证券未对相关逾期情况进行充分核查。

二是违规担保事项核查不充分。首创证券未能及时发现东方园林2019年3月发生的违规担保事项,底稿中未见留存东方园林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核查的有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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