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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回应“夺权风波”:选举郑驹为董事长合法有效,尚未确认新实控人|天天资讯

3月26日,在杉杉股份出现原实控人家族夺权风波后,杉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本次提名和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出任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截至公告日,杉杉股份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悉,杉杉股份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永刚先生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于2023年2月10日与世长辞,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人减少至10人。该重大变故发生后,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平稳、持续、高效运作和公司整体的稳健经营,杉杉股份董事会积极推进相关董事补选及重新选举董事长的工作。

杉杉股份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定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董事事项。

3月23日,杉杉股份在宁波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结论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在前述股东大会投票结果产生后,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综上,杉杉股份认为本次提名和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出任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

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杉杉股份方面也说明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郑永刚逝世后,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关权益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继承程序。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就在3月23日的会上,郑永刚遗孀认为上述的股东会议是违规的。国际金融报报道称,有知情人士透露,23日当天郑永刚遗孀周婷出现在会议现场,并指称该次股东大会是违规和错误的。自称自己应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郑驹之母为郑永刚前妻。郑驹出生于1991年,2015年,郑驹就出任杉杉控股总裁,负责投资、医疗、旅游等业务,并重点参与杉杉锂电池业务的决策管理。2018年,郑驹出任杉杉控股董事长。2020年1月升任杉杉集团总经理(总裁)。

1989年,郑永刚创立杉杉品牌,并率先实施品牌战略,带领杉杉成为中国服装领军企业;30多年来,杉杉从单一的服装业务稳健发展成为集新能源科技、偏光片等产业于一体的高科技产业集团。

2022年三季度,杉杉股份营业收入158.4亿元,同比增长0.8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亿元,同比减少20.3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扣非净利润19.6亿元,同比增长47.1%。

杉杉股份已完成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70万吨国内产能布局,2022年上半年出货超8万吨。全年预计有效成品产能18万吨,石墨化产能超9万吨。

2022年,杉杉股份偏光片全球市场份额增长至29%,全球第一的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人造石墨出货量突破20万吨,市场份额达16%,蝉联全球第一。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目前,郑驹与周婷两方已建立起正常的沟通渠道,并就未来平稳解决当前争议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双方也表示,愿意携手确保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携手推进杉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广大投资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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