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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闻!【新华解读】四部门发文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 汽车产业供应链体系或加速开放


【资料图】

新华财经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李唐宁)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确定了11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布。业内专家表示,通过试点工作,将推动适合我国国情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模式形成,汽车产业供应链体系或加速开放。

上述名单显示,主体单位包括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联合申报单位有62家,包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动力电池生产等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名词解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要求生产者通过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信息公开等,落实其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责任。具体到汽车产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主要涉及汽车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零部件再制造、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等上下游企业。

“与电子电器等行业不同,汽车企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最终主要靠零部件再制造、回收拆解等企业来履行,这也意味着试点将为拆解再制造等企业带来规范发展的机遇。”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国内汽车再制造产业整体规模较小,独立再制造企业大都需要原厂技术支持,而随着未来回收市场对接更加顺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旧件回收、再制造生产和再制造产品应用渠道会继续拓宽,必将有力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对拆解企业而言,预计经营将更专业化、精细化,“比如现在报废汽车回收直接压块处理的情况就会改观,拆解二手件市场将迎来较大发展,拆解价值也可能会随之上浮。”

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总经理原诚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再制造产业能够有效降低零部件成本,控制汽车零配件制造中的碳排放,符合行业绿色环保的需求。

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也成为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的重要环节。当前,动力电池退役高峰期即将到来,而回收体系还不健全,更需要打通产销供应链。本次试点联合申报单位之一的天津赛德美总经理赵小勇表示,以退役动力电池物理法回收为例,按电池整体重量算,回收率高达90%以上,如果实现规模化回收利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原材料的进口依赖。

除了为上下游企业带来机遇,试点对于行业整体更显著的影响在于,汽车产业链体系会更加开放。业内专家表示,汽车生产者责任延伸会加强整车企业与产业链后端的联合,车企会更有动力从车辆全生命周期考虑:“比如优化设计和销售环节以便于后续回收、严格控制再制造的质检管理和标准,并将后端的利用纳入到前端生产的安排,让拆解和再制造环节不再‘游离’于整车生产之外。”

对于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目标,政策层也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去年5月份联合印发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谈及下一步如何建立汽车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原诚寅建议,整车企业应该加快推动供应链体系开放,特别是通过确立标准来支持再制造零部件生产应用,加强上下游协同,建立更加畅通的翻新件认证流程和体系,同时车辆商业保险也要在维修理赔环节跟上,最终推动汽车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建立,提升产业绿色环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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