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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水务:分包商成立后即开展合作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不足-每日头条

报告期内,舜禹水务前五大分包供应商与公司合作时间均为2017年以后,成立时间较短,存在成立后即开展合作的情形。同时,公司主要分包商社保缴纳人数与业务规模并不匹配,且主要分包商曾经存在部分专业分包项目的实施期间无业务资质的情形,值得关注。


(资料图片)

吴加伦/文

2022年9月14日,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舜禹水务”)创业板IPO成功过会,距离上市更进一步。

据深交所官网披露,舜禹水务IPO申请于2021年6月24日获得受理,7月20日获深交所问询。本次IPO拟募资3.71亿元,用于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舜禹水务是水务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同时,公司逐步开展智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为业务的智慧化管理提供支持,致力于成为二次供水、污水处理、智慧水务的整体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

根据审核流程,舜禹水务虽然成功过会,但还需证监会同意注册,才能够成功上市。

在问询过程中,深交所对公司的业务分包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问题提出质疑。这些问题将会是证监会注册审核的重要参考,也是决定舜禹水务IPO能否成功的关键。

分包商成立后即开展合作

信披文件显示,2018-2021年,舜禹水务前五名分包供应商采购总额分别占当期分包服务总采购的89.39%、75.47%、79.63%、84.83%,主要分包商采购占比较高。然而,舜禹水务主要分包商社保缴纳人数与业务规模并不匹配。

以2021年为例,舜禹水务对第一大分包商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四建”)采购金额为8564.43万元,安徽四建社保缴纳人数为2202人。同期,舜禹水务对第二大分包商合肥德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德昶”)采购金额为5297.10万元,而合肥德昶社保缴纳人数仅为4人。

同样的,2021年度舜禹水务对第三大分包商安徽铭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安徽铭律”)采购金额为2411.44万元,而安徽铭律社保缴纳人数仅为7人。

其他主要分包商也是如此,安徽万家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安徽万家”)社保缴纳人数2人,天津卫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卫蓝”)社保缴纳人数8人,合肥金强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社保缴纳人数为零。

不仅如此,报告期内,舜禹水务前五大分包供应商与公司合作时间均为2017年以后,成立时间较短,且存在成立后即开展合作的情形。其中,合肥德昶成立时间为2016年12月,与舜禹水务开始合作时间为2017年;安徽铭律成立时间为2018年8月,与舜禹水务开始合作时间为2019年;安徽万家成立时间为2019年5月,与舜禹水务开始合作时间为2020年;天津卫蓝成立时间为2018年11月,与舜禹水务开始合作时间为2019年。

此外,报告期内,舜禹水务存在与无资质专业分包商合作的情形。具体来看,公司主要专业分包供应商合肥德昶、安徽铭律、合肥丰禹等曾在部分专业分包项目的实施期间无业务资质。合肥德昶、安徽铭律、合肥丰禹、安徽万家等主要专业分包供应商直到2019年7月、2020年5月、2019年10月、2020年5月才取得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另一方面,舜禹水务员工与分包供应商还存在资金往来。舜禹水务山东分公司存在采用供应商代付销售提成的情形,涉及的分包供应商为韩慧基控制的山东惠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济南汇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2020年,各业务人员通过分包供应商及相关方取得提成金额分别为27.24万元、48.71万元、49.89万元。

对于上述情形,舜禹水务表示,公司自2020年12月起已取消供应商代付销售提成的模式,分包合同均按照实际分包的工程量价格签订。报告期内,所有采取供应商代付的销售提成已调整至销售费用核算,成本费用真实完整入账。上述情形涉及的7名山东地区业务人员已完成对2019年至2020年从提成支付方处取得销售提成的个税申报,并补充缴纳了税款。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不足

报告期各期末,舜禹水务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87亿元、2.4亿元和3.3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6.64%、45.44%和 51.95%,占比较高。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余额分别为6877.28万元、7640.97万元、9897.95万元,逾期余额不断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4796.89万元、17362.93万元和7469.45万元,分别占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比例为79.33%、72.56%和22.33%。

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国有企业和各地供水公司等,资金实力雄厚,还款信誉良好,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应收账款规模预计将不断增加。

不仅如此,舜禹水务存货账面价值同样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119.67万元、6647.35万元和5044.9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79%、9.72%和5.80%,主要是采购的原材料及未结算的项目成本,即因未达到收入确认时点而归集的材料、设备及安装等项目支出。

具体来看,报告期各期末,舜禹水务存货-未结算项目账面余额分别为5780.87万元、3868.93万元和2224.56万元,其中库龄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86.93%、88.99%和90.42%,部分项目由于安装验收时间跨期或整体工期较长导致库龄超过1年。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为生产所需采购的原材料持续增加,存货余额可能相应增加,进而影响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

上述因素也导致舜禹水务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足。报告期内,舜禹水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73.21万元、-1497.87万元和1261.86万元;同期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373.38万元、8650.00万元和9655.9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净利润,且两年为负。

申报文件显示,舜禹水务以BOT模式建设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母公司为项目子公司提供建造服务期间采购支付的现金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列报。

特许经营权项目在建设期无现金流入或只有较少现金流入,导致2019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的力度,项目回款增加,2021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

具体来看,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二次供水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政府单位、各地水务公司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二次供水业务具备回款资金审批环节较多、结算周期较长、回款周期相对较慢等特点;污水处理业务具有行业培育周期较长、前期投资金额较大、对长期资金的需求程度较高、后期经营回款期限较长的行业特征。

尤其是特许经营权类污水处理项目在建设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同时现金大量流出的建设期无现金流入或只有较少现金流入,投资成本及回报需要在未来较长年度内收回,回收周期可能长达20年左右。

同时,公司承接的其他污水处理项目在承接时通常需要投标及履约保证金,且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支付的进度款往往要落后于公司成本投入,因此,业务开展需要占用公司较多运营资金。

舜禹水务特许经营权项目主要依赖长期借款进行项目建设与运营。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主要通过债务融资和自有资金满足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51%、56.50%和57.03%,呈逐年上升。

若公司对负债管理不足够谨慎,或执行原还款计划过程中出现偏差,则会出现一定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因此融资规模、融资期限结构、融资渠道等的合理配置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

舜禹水务也坦言,未来若公司无法通过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以及收回应收款项等方式合理筹措资金及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可能会导致公司存量特许经营权项目无法按期完成建设运营,以及以投资运营模式开展的新增业务规模下降的风险,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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