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 > 正文

《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4月起施行 快看


(资料图片)

3月7日,晋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即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的《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对该《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过程及依据、主要内容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多年来,晋城市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历史欠账较多,排水设施建设滞后、自然调蓄空间不足、应急管理能力不强。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晋城市起草了 《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草案)》。该《管理办法》经1月18日晋城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月10日公布,现定于4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计33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为晋城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和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由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排水规划,结合城市内涝现状,编制并实施年度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同时,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公共排水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不得混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城市排水信息由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本行政区域的排水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排水管理相关信息,实现排水管理数据共享。同步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排水实时监测预警,实现排水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

城市排水设施的维护及安全实施招投标、委托等方式运行。一些未依法移交的公共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自建排水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管理。

据介绍,《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还充分考虑了海绵城市建设需要,与《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有效衔接,对海绵城市建设能够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标签: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