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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级”儿童牙膏系误导消费 专家:涉嫌违规,或存健康隐患

未来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 凌萌)继儿童化妆品后,又一打着“食品级”旗号的儿童类产品引发家长们的广泛关注。


(相关资料图)

“食品级水晶牙膏,清新果香,给予非一般的感觉”“防蛀牙、含氟、可吞咽,换牙期健齿好伙伴”……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儿童牙膏类产品层出不穷,不少商家更是将“食品级”、“可吞咽”、“可食用”等噱头作为营销卖点,这其中不乏云南白药、青蛙王子、babycare等知名品牌。

业内人士指出,“食品级”、“可吞咽”等宣传表述涉嫌违规,同时也会对儿童的口腔健康带来隐患。

儿童牙膏打“食品级”擦边球?

三胎政策影响下,儿童牙膏也已成为商家的“必争之地”,云南白药、佳洁士、舒客、狮王、艾美适等国内外知名口腔护理品牌均在这一赛道有所布局。

据全球知名市场调研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发布的公开数据,2016年至2020年,我国儿童口腔护理市场规模从29亿元增至4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3.4%,预计到2025年,这一市场规模将达到80亿元。

然而,记者浏览后发现,除了普通的护齿、防蛀等功效外,为了提高产品销量,不少商家还在儿童牙膏宣传中打出“食品级”、“可吞咽”、“可食用”等卖点,引发家长们的跟风购买,其中不乏云南白药、青蛙王子、babycare等知名品牌。

例如,在某电商平台上的“云南白药口腔护理店”内,一款云南白药儿童牙膏宣称“可吞咽”、“适合3-6岁儿童”,店铺客服向记者介绍称,“产品分为草莓、葡萄等多种口味,为食品级可吞咽牙膏,孩子误吞没有伤害。”

而另一家名为“贝佳母婴店”销售的babycare儿童牙膏宣传则较为隐蔽,显示有“可tun”字样,该店铺客服表示,产品材质安全,可以吞咽。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贴近“食品级”的表述外,更有商家在产品宣传页面直接标注“食品级”字样。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一家日化用品店铺内看到,一款青蛙王子儿童牙膏被宣称为“食品级水晶牙膏”,店铺客服同样介绍称,产品为食品级,孩子刷牙时误吞对身体没有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未来网记者分别致电了云南白药、青蛙王子、babycare的公开电话,除青蛙王子方面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外,云南白药和babycare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将会由专门负责人员解答。记者又分别向云南白药和babycare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相关回复。

专家:“食品级”儿童牙膏存健康隐患

“市面上标明‘婴幼儿可吞咽’的牙膏是安全的吗?”“孩子总吃牙膏,可食用牙膏真的适合孩子吗?”记者注意到,对于“食品级”、“可吞咽”类的儿童牙膏产品,家长们有着诸多顾虑。  上海惠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呼嘎”品牌创始人兼CEO陈慧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儿童牙膏主要由摩擦剂、保湿剂、表面活性剂等成分组成,而“食品级”、“可吞咽”式的宣传易让家长放松警惕,忽视儿童牙膏中潜藏的风险,以及给儿童的口腔健康带来隐患。

“若孩子的刷牙习惯不当,长期吞咽牙膏会引发对表面活性剂等化学成分的过量食用。此外,过量的吞咽也会引发氟超标等风险。”陈慧介绍称,氟是一种有效保护牙齿矿化的成分,能够使牙齿更坚固,但氟超标也可能会对孩子的骨骼发育等造成影响。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牙颌颜面发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医师亓坤向未来网记者表示,不推荐家长为孩子购买“食品级”、“可吞咽”的儿童牙膏。“此类牙膏会让家长产生误解,孩子一旦养成长期吞咽的习惯,对于口腔健康是十分不利的。”

陈慧建议称,对于儿童牙膏这类清洁产品,家长需要有正确的认识。“通常情况下,对于2岁前的孩子,家长可帮助其进行物理清洁,甚至可以不使用牙膏。孩子2岁后家长可为其选购含氟牙膏,并教会孩子正确的刷牙方法,特别是控制用量,不要吞咽,这对孩子的牙齿健康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亓坤也指出,家长为孩子选购牙膏时,选择普通的牙膏即可,对于商家宣称的“食品级”、“可吞咽”,甚至是“果萃营养”、“有营养的牙膏”等,大多为营销噱头,不要轻信商家此类宣传。如果孩子患龋率较高,需要去找医生进行龋病风险评估,选择适合儿童使用的牙膏。

律师:儿童牙膏“食品级”宣传涉嫌违规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且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同时,上述规定显示,儿童牙膏参照该规定进行管理。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律师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陈小兜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商家对相关儿童牙膏产品以“可吞咽”、“食品级”等关键词为进行宣传属于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据解放日报旗下上海网络辟谣报道,在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上,部分儿童用化妆品或牙膏的违规宣传现象并不少见,但相关产品在包装和标签上,却非常谨慎,很少直接将“食品级”、“可食用”等字样印刷上去。

陈小兜表示:“虽然未在产品包装和标签上印刷‘食品级’、‘可食用’字样,但在销售过程中,以‘食品级’、‘可吞咽’等作为卖点,仍可能构成虚假广告”。

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五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电商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对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更应对平台上涉及儿童牙膏的违规宣传及时制止。陈小兜指出,“特别是当电商平台为部分儿童牙膏的商家引流推广时,更应当注意其宣传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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