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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野】金宏气体拟发可转债募不超10.2亿 2年前上市募18.7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今日,金宏气体(688106.SH)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21.81元,涨幅0.05%,总市值105.92亿元。


(资料图片)

昨日晚间,金宏气体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600.00万元(含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用于“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金宏气体于2020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2,108.34万股,发行价格为15.48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斐斐、王森鹤。

金宏气体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金宏气体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76173.16万元。金宏气体2020年6月11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99,777.90万元,分别用于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智能化运营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金宏气体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486.04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其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9,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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