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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虚拟货币也是犯罪俩男子被抓-天天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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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灰产源代码到6万余个虚拟币,从仿制平台到顺利实施“盗币”,两男子利用“科技感”满满的盗窃手段,成功盗窃了预估价值人民币42万元的虚拟货币。5月22日,运城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网上盗币”案件。仿制APP伺机窃取虚拟币数据前段时间,运城网安部门在一起黑灰产线索中发现,辖区人员贾某超、贾某涉嫌非法窃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查明真相后,运城网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在万荣县将二人抓获,现场查扣各类黑灰产源代码10余套,某虚拟币6万余个(价值人民币42万元)。  经查,2022年5月,贾某超、贾某二人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了仿制相关软件源代码,由贾某超搭建服务器,运行该仿制平台。  由于该仿制APP图标及界面与真实APP高度相似,部分网民一时无法分辨,便使用自己真实的信息登录,二人利用非法手段窃取网民虚拟币数据,俗称“盗币”。目前初步查明二人通过“盗币”手法非法获取虚拟币价值90余万元,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什么是虚拟货币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虚拟币是指互联网上面的一种虚拟出来的金钱,即高科技中代替实体货币流通的信息流或数据流。虚拟币与支票和电汇不同,它不能通过银行转账,目前只能流通于网络世界,虚拟币由各网络机构自行放行,没有形成统一的发行和管理规范。也就是说,虚拟币是在特定的地方才有它的价值,离开了那个特定的环境也就失去了价值。盗窃虚拟货币如何定罪?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明令禁止交易虚拟货币。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既然,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当前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而个人支配的虚拟货币也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那么,关于盗窃虚拟货币如何定罪?  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此类案件定性存在争议。据裁判文书网相关数据显示,对于盗窃虚拟货币的案件,各地既有判定为盗窃罪的,也有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但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较多。此类判决的意见多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虚拟货币不是刑法意义上“财物”而是一种“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因为虚拟财产与金钱等有形财产与电力等无形财产存在明显差别,将其解释为盗窃的犯罪对象公私财物,超出了司法解释的权限。此外,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定性为盗窃罪会引发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盗窃数额的认定,目前缺乏能够被普遍接受的计算方式,数额难以确定会使法官在认定盗窃罪后的定罪量刑时陷入困境。还有就是,不承认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符合世界惯例。因此,将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定性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更符合罪刑均衡原则。关于“盗币”常见作案手法有三类根据警方已经破获的不少有关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相比“诈骗”“洗钱”等较为常见的犯罪手法,“技术含量”满满的“盗币”案件鲜少有人听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常见的“盗币”手法主要有3种。  第一种,网络钓鱼。这也是最常见、最容易让受害者中招的套路之一。钓鱼形式多样,往往伴随着各种精心设计的骗局而来。作案时,一些犯罪分子会假冒知名企业或品牌,向潜在受害者发送钓鱼电子邮件、短信、平台私信等内容。一旦用户点击了钓鱼链接,填写了自己的账号密码、私钥等信息,或是给钓鱼网站授权了读取权限,攻击者就有了机会。  第二种,私钥泄露。私钥、助记词等保存不当,也是导致虚拟货币丢失的常见原因之一。许多人将私钥、助记词等拍照、截屏或者复制粘贴,然后同步保存在云端,如通过网盘、邮箱、微信、云笔记本等进行传输或存储。攻击者可能会通过攻击这些云端平台账号,从而盗取私钥、助记词。还有一些人会将私钥、助记词等事无巨细地记录在同一台设备上,屏幕共享、设备丢失或被盗,也会导致虚拟货币资产被盗。此外,连接不明的WiFi也有可能造成信息被拦截。一些黑客会专门搭建恶意WiFi热点供人们使用,用户在使用这些热点传输信息时,包括钱包私钥、助记词等信息也都可能被攻击者拦截查看。  第三种,熟人作案。在现有的涉虚拟货币裁判文书中,有许多盗币案都是“熟人”作案。不少人将自己的虚拟货币钱包、平台账户、私人设备等交由他人代为打理,导致个人私钥、助记词等被熟人知晓,或者是企业单位掌握相关密码权限的员工离职,都可能导致虚拟货币资产的损失。例如,2022年7月2日,辽宁凌源的李女士报案称自己投资的虚拟货币被清空,怀疑是遭到黑客攻击。据当地民警调查了解,李女士的电脑并无黑客入侵迹象,此前她的虚拟货币交易都是由其朋友董某经手。民警遂对董某的交易信息和资金流进行研判,最终确定盗走李女士虚拟货币的就是其朋友董某。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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