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 正文

焦点快播:康之源深圳1个月第2次被罚 某门店未按规定储存药品


(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826日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横岗下分店开架销售处方药案》(深市监宝处罚〔2022〕新桥97号)显示,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横岗下分店存在药品违法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依据《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陈列、储存药品的,由药品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的规定,对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横岗下分店罚款100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8月24日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东富海医药(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00%。

康之源官网显示,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下属单位有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家之和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家之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惠佳酒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家之和药业有限公司。

此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宝处罚〔2022〕石岩80号)显示,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官田分店未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陈列、储存药品,存在药品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对该分店罚款100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29日

以下为原文:

标签: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