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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探头”服务项目建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稷山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项目包联人员再次深入稷山县汾河过城段堤防生态护岸增补工程施工现场,对前期走访对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稷山县汾河过城段堤防生态护岸增补工程是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主要工程,该项目一标段全程5.5公里,总投资4300万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稷山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项目包联人员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群众因房屋征收补偿不到位、雨污排放致葡萄歉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等原因,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要求赔偿,施工单位人员几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针对这一情况,该县纪委监委约谈提醒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包联人员与县住建局、稷峰镇政府和涉及补偿的村负责人面对面分析问题,找准根源,商讨办法,在此基础上,下发督办卡,明确协调解决完成时限。  “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雨水冲垮围堰将污泥冲入荆平村鲍某葡萄地补偿一事已圆满解决。占用荆平村停车场一事,在依法开展房屋测量、评估等工作后,经稷峰镇政府和包村干部多次上门沟通,已顺利征收到位。有县纪委监委的保驾护航,我们有信心将项目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  “重点项目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我们将继续发挥‘探头’作用,持续跟踪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坚持从‘小问题’入手,以‘小’见大,以‘小’见严,用监督‘小切口’助力项目建设‘大提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强大引擎。为助推重大项目建设驶入“快车道”,稷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针对项目特点细化制定账本式监督清单,确保精准发现问题。探索实施跟进式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即刻反馈、当面交账、联动整改,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有序推进、廉洁高效实施。

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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