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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虚假记载 *ST奇信面临退市风险


【资料图】

4月19日晚间,*ST奇信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额总计178,452.72万元,将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5年净利润为负。上述事项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第(三)项及 9.5.3 条第 (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同时,因*ST奇信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00.00万元至-6,800.00万元。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ST奇信《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12月22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ST奇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万元罚款;对叶家豪处以1,400万元罚款;对叶洪孝、余少雄、乔飞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宋雪山、张翠兰、罗卫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50万元罚款。此外,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叶家豪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叶洪孝、余少雄、乔飞翔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宋雪山、张翠兰、罗卫民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ST奇信成立于1995年,为国资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公司是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及物联网平台、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健康智慧人居”综合解决方案商。对于*ST奇信拟遭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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